抓实抓细 管好护牢——湘乡探索高标准农田管护新模式
红网时刻10月20日讯(通讯员 欧阳晋伟 孙妍)金秋十月,稻谷飘香,又是一年收获季。这几天,湘潭湘乡的大地换上了秋装,农民们正抢抓农时,开着收割机穿梭在稻田里,收割金秋的稻谷。
“今年我种了四百多亩晚稻,得益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我种粮的积极性更高了。”在育塅乡南水村,种粮大户李立平信心十足。
位于湖南省中部的湘乡市,拥有耕地面积90余万亩,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2010年以来,湘乡市曾连续五年获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
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湘乡出台了《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对管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供了政策依据,全面建立健全“市统筹、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
划定范围,明晰标准
渠道蜿蜒而上护佑一方农田“生命力”。
“三分建,七分管”,高标准农田管好、用好,才能发挥长久效益。
2021年,湘乡市将潭市镇砂坪村、潭市村和山枣镇洪山村、洪塘村等列入试点村,落实管护主体。
将“十三五”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全部纳入管护范围,进行上图入库,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管护范畴则囊括了田间道路、灌排渠道、拦水坝、涵管等的管理、维修、养护。
此外,明确了管护标准。机耕路管护要维持路面平整,路肩与路面完好,无杂草、杂物,保证道路系统完好,通行顺畅。定期巡查沟渠及用水管理,保证沟渠正常供水,及时清除沟渠内杂草,沟渠底无明显积、阻水,勾缝脱落及时修补,沟渠沿线管理范围无灌木。
落实主体,细化责任
建立健全机制。湘乡市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下设“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公室”,负责建后管护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明确责任范围。方案提出,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管护日常检查,督促各项目村建立管护组织,明晰管护职责,整理、汇总、上报村级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情况。
方案特别对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进行了明确,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实施主体,必须接受、服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监督,不得损坏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不得擅自变更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并承担对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义务。
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农民用水协会负具体管护责任,为管护实施主体,负责组织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的管护工作,安排好管护人员,建立工程管护档案等。
创新管理,做好维护
方案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程序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由市农业农村局向项目所在乡(镇)办理移交手续,再由乡(镇)向村等办理移交,明晰工程产权、管理权和使用权。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主体,农民用水协会模式、新型经营主体模式、重点设施购买保险模式等为补充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体系。
建立管护员制度。安排专职管护员,设置公益性岗位,建立村级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员制度,每个项目(乡)镇聘请管护员2~3名。
对管护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有一定的农田设施管理经验。
如管护员巡查发现工程设施有破损现象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村民委员会和管护主体,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和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公室提出维修申请,采用管护主体出工、市负责材料的模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维修工程设施破损。
保障到位,监督跟进
管护经费是保障管护机制长效良性运行的关键。为此,湘乡市采取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经费来源,并健全使用监督机制,确保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管护资金主要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2021年湘乡市农业农村局投入市级财政预算资金30万元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工程管护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的管护人员报酬等。管护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必须公开。
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由管护办公室定期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区所在乡镇成立建后管护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护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工程管护实施。
受益于高标准农田创建,农业生产条件大大改善,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进一步增效,农业发展活力持续迸发,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蜕变”。
来源:红网